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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國馬希竇大學醫工系雙聯博士學位

  1. 本系學生參與此雙聯學位者,須於本系就讀至少18個月,並於MU BME就讀至少18個月。修業年限之上限按成功大學規範。
  2. 學生須於兩系所皆須簽定一位指導教授。
  3. 學生僅須於本校繳交學雜費,於MU就讀期間不必繳學雜費。
  4. 學生須撰寫一本博士論文,由雙邊指導教授共同指導。
  5. 修滿至少18學分。於本系至少修滿博士班6學分與三門專題討論。於MU BME所修博士班學分可攜回成大抵免。
  6. 學生於前往MU BME之前,須按本系規範完成博士資格考,具有博士候選人資格,MU將承認此資格。
  7. 學生於前往MU BME之前,須按本系規範提出博士論文提綱 Proposal 完成博考初試。
  8. 學生必須發表至少2篇SCI期刊論文,IF累計達到5點。期刊發表與點數計算的規範須按照本系「成功大學生物醫學工程學系博士班修業辦法」所規定。所發表之期刊論文,須以該博士生為第一作者(若有共同第一作者,只認可排序第一位之作者),且皆須為雙邊機構共同發表。兩位指導教授皆須為通訊作者。文章的單位名稱排名其中一篇須以本系名稱 (Department of Biomedical Engineering, National Cheng Kung University) 為第一位,另一篇以 Department of Biomedical Engineering, Mahidol University 為第一位。
  9. 學生於前往MU BME之前,須依照第5點規範,發表至少一篇論文,該論文須以本系指導教授為第一通訊作者,且以本系為第一單位名稱。
  10. 論文答辯須提前四個月以上提出申請。提出答辯時,須提供考試委員名單,委員名單須由雙邊指導教授同意。口試答辯地點亦由雙邊指導教授討論後決議。
  11. 完成全部修業規範並通過論文口試後,學生將獲得成功大學博士學位以及泰國 Mahidol University 博士學位,並於畢業成績單上標示註明參與本校與泰國 Mahidol University 之雙聯博士學位。

※上述規範皆按照合約議定內容,以及本系議定之雙博士學位共同指導協議書 。任何更動皆以合約以及本系系務會議通過與公告為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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